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08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现就申报2024年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选题范围

我校教师限报指导性项目。指导性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7911以后出生)。

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为自然科学领域研究;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五是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开展联合研究,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二、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限额申报。学校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平台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

三、材料要求

科研项目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ust.e21.edu.cn)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附件2),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通知附件和电子表格请在“云平台”自行下载。

《专家评审意见表》(见申请书模板)需要在校级评审会之前按照要求完成。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纪律。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涉事教师接下来3年申报纵向课题,涉事单位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2.加强项目审查。优先支持尚未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参与申报。

五、工作安排

1.项目以学院(课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教师个人申报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2.技术性选题优先,且实行限额申报,北斗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每个学院限报3项,其余学院(课部)限报2项。各学院(课部)要进行评审,提高申报书质量,最后汇总表按照质量排序,未组织申报的单位将影响以后项目分配名额。

3.各单位于2024112515:30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2)纸质版一份送交科研处(综一503),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请注明“2024年省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初稿(单位-申报人)”。

4.评审会后,项目负责人于202412212:00前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附件1、2)纸质版一份(A4纸双面打印)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同时将电子版(附件1、2、3)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请注明“2024年省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终稿(单位-申报人)”。

5.请项目申报人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工作,并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材料完全一致,逾期提交视同自动放弃申报。

附件:

1.《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2.《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申请书》(附专家评审意见表)

3. 湖北省科研云平台人员账号创建模板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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