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07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应用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以及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研究院在理论研究、智力支撑、应用实践等方面的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拟围绕公共文化服务手段和效能提升等方面存在的瓶颈和难点问题,面向全国征集有关课题,资助相关单位开展课题研究。

一、申报主体要求

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相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均可申报。原则上以单位为申报主体,参照申报方向,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课题负责人研究专长、研究基础,自行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1)需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领域具有深入研究,申报重点项目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同等研究能力,申报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或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方向

该选题均为方向性、指导性选题,申报单位可以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和侧重点开展研究。每个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3-4个项目。其中,从“AI+助力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研究”、“AI+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新空间场景建设”“AI+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资源建设研究”研究方向中分别选取一个申报项目作为重点课题;从所有五个申报方向中选取5个项目作为一般课题,另遴选8-15个项目作为自筹经费课题。

(一)AI+助力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研究

研究方向说明:研究公共文化云平台数字化建设和运营现状,分析应用场景,探讨优化公共文化云平台效能的运营策略。开展基于AI新技术的,适用于移动互联环境的数字资源建设、服务效能评估体系构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评价机制、公众通过数字技术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互动模式、远程培训系统优化升级、新媒体矩阵运营与整合营销以及跨机构、跨平台的资源共享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

(二)AI+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资源建设研究

研究方向说明:探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新技术如何助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资源建设。如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分析和预测用户的资源需求、探索广场活动参与人群智能画像方法,推动资源服务效能评估模式升级;基于区块链研究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确权与管理;搜集建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数据集,基于预训练的大语言模型研究智能公共文化服务问答机器人;基于Web3.0和AIGC的文化遗产价值发掘与重构,等等。该方向研究需给出1-2个典型的、面向未来的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服务创新应用场景

(三)AI+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新空间场景建设

研究方向说明:以公共文化服务的实体空间为服务基础,探究如何激发文化馆数字文化体验区的活力,增强用户体验,提升服务效能;探索如何改进运营和管理模式,促进公共文化驿站等应用场景的可持续发展和吸引力,有效发挥其作为全民艺术普及空间的作用;开展数字化展览展示方式的应用研究,虚拟现实+文化馆文化艺术应用场景研究;基于全景图像的高效虚拟场景重建技术和基于音频驱动虚拟数字人技术的动画导览讲解的应用研究,探索具有文化资源与三维空间设计、融合、增强交互等功能系统的研发及应用,等等。该方向研究需形成公共文化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建设研究报告。

(四)AI+乡村、边疆等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研究

研究方向说明:着眼解决实际问题,结合相关政策与理论,研究以新技术赋能乡村、边疆等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开展“互联网+文化服务”向乡村、边疆等地区延伸覆盖的典型应用场景。相关场景可涵盖基于大语言模型的公共文化智能服务、文化大数据应用、文化标准化建设、数字文化发展指标、数字文化基础设施可持续运维等内容。该方向研究需结合实地调研、问卷访谈、大数据分析等,进行实证研究,提出明确的研究结论。

(五)AI+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应用研究

研究方向说明:着眼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应用,探讨多源信息融合挖掘、AIGC、GIS等技术如何助力文化传承、文化传播及线上线下创新应用。如特定传统文化知识图谱的知识表示、知识融合与知识推理方法;多模态传统文化文本、图像、音视频的语义标注与分析;优秀文化线上线下沉浸式体验场景中的AI应用(如游戏、数字人、互动设计)等。该方向研究需结合1-2个项目进行应用研究,提出明确的研究方案,形成研究报告。

三、评审验收

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公布立项结果。立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正式通知课题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由发展中心与申报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合同(合同模板另行发布),申报单位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项目为与委托业务相关的内容,如:课题费、项目费、委托业务费等,不可使用事业单位往来票据。

课题研究周期为9个月。自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之日起计算。

结题验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研究成果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发展中心将对验收结论进行网上公示,并对取得合格以上档次的课题颁发证书。

四、经费使用和管理

本次课题研究项目,发展中心将对课题研究予以补助。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的补助标准为5万元,一般课题的补助标准为3万元,自筹课题不予补助,所有经费全部由课题承担单位自行承担。课题承担单位应足额保证课题研究所需其他经费。

确立立项的研究项目将于2024年拨付启动经费,剩余补助经费于2025年结项后拨付,评审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支付尾款。

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执行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的相关规定。经费应当纳入申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经费支出项目一般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交流、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管理费、其他。不可向课题组成员支付劳务费。

五、成果版权

研究成果版权归发展中心和课题申报单位共有,相关人员在公开发表时,应标注“受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课题项目资助”。

六、申报说明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本次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课题研究要坚持原创性,所申报课题如已申报其他项目课题并被批准,不得重复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作为1个研究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研究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已经立项的撤销并通报。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专家或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申报辅导,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评审专家参加课题组起草工作的,根据回避原则,不得担任该课题研究成果的验收评审专家。

(五)课题申报立项和研究成果评审组织工作由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应用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研究院组织实施。

七、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 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2.各二级学院请于2024年1113日中午11:30将纸质版《2025年度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1份, A4纸封面单面打印,内容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请注明“2025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学院+申请人)“。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度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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