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标准
1.任课教师参与编写、修订实验教学大纲,重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并实际承担实践教学任务。
2.对具有独立学分的实践性强的课程和课程设计,应确定一个综合性、具有完整功能的系统及分次实现计划,每次课实现一个子任务,课程结束时,即完成整个系统,可运行。
3.教师应按照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减少或者更改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
4.教师上课前应按教学大纲要求编制授课计划,准备好实验教材、讲义或者指导书,研究实验内容,确定实验方案,做好实验预试和预案,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的完好情况,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
5.实验前,教师应讲清实验的目的、内容、要求、仪器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
6.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观察、记录和评定其操作情况,随时纠正学生不规范的操作,解答出现的疑难问题,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和观察、测量、记载、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严谨态度。对未按操作要求进行实验、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实验结果误差较大的实验应要求重做。
7.实验完成后,教师应仔细批改实验报告,审核实验数据。对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数据不全或者抄袭数据者,应责令重做。教师根据学生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实验过程的综合表现和实验报告的完成质量以及课堂出勤等情况,综合评定学生实验课的成绩,并按实验教学大纲规定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单独开课的实验课应单独组织考核并评定成绩。
8.教师应严格记录学生参加实验课的情况,要严格考勤,凡无故缺席者,应责令其补做;学生一学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1/3的,教师可参照《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取消其课程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0”分记。
二、质量控制责任人
1. 任课教师
2. 课程组长
3. 系主任
三、质量控制措施
1.建设产业学院,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研究,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将其用于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内容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适用性。
2.及时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每年对实践教学大纲进行修订。
3.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严格督促学生按进度计划完成实践任务,确保实践教学计划有效落实,学生实践能力得到有效培养,真正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教师不定期参加知名企业举办的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