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和部署,计算机科学系积极开展征兵入伍政策宣讲及动员大会。各年级辅导员就征兵的报名时间、征兵入伍对象、文化及年龄要求、征兵入伍程序等向全系学生进行讲解,并重点介绍了征兵入伍的必要性以及与其相关的优惠政策。
一、入伍时间和条件
入伍时机。一是在校就读期间,作为在校大学生入伍;二是翌年毕业的,作为毕业班学生应征入伍(也可以按照在校大学生入伍);三是毕业当年,作为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四是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年龄条件。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条件。男性青年身高1.62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女性青年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大专以上学历青年(含在校生)右、左眼裸视分别不低于4.6、 4.5;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60至100 次之间。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曰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査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二、入伍程序
(—)参加兵役登记。大学生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参加兵役登记。因故未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也可直接报名应征。
(二)参加征兵体检。被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生,接到体检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兵役证、户口薄和近期一寸免冠照4张到县(市、区)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査。
(三)接受政治审査。经体检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兵役机关政治审査,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四)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大学生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新兵到达部队后,其家属到所在县(市、区)民政局,领取"优待安置证",凭证享受国家优抚政策。
三、入伍优惠政策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三)、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