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史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16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最新发布的通知,湖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党史专题研究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以党的三个历史决议为遵循,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确凿的史实和鲜明的观点反映在党中央领导下,各级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

(二)党史专题研究要着重突出资料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客观性、研究性,把历史背景写清楚,把决策指导过程和具体发生发展过程写清楚,把结果及其经验教训写清楚。

(三)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是课题研究的真正执行者和组织者,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申请表》由课题负责人签名报出,以单位名义而无具体负责人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四)杜绝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选题(或成果)申请多个渠道的省级财政(如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省社科一般或重大项目、省软科学专项等)经费资助;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承担项目的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撤回资助。

(五)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报3个专题。

(六)专题研究拟给予 2.5万元经费资助,研究时限为自立项起6个月内完成。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70%,按时完成结项拨付30%。延期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延期1个月内完成的只发结项证书,不付余款,延期超过1个月的不予结项。

(七)评审程序。课题申报截止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开展量化评审和现场答辩,立项名单将在“湖北党史网”网站公布。

二、选题(4个)

1.湖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2.11-2012.11

2.湖北的对外开放(2002.11-2012.11

3.湖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2002.11-2012.11

4.湖北推进党的建设(2002.11-2012.11

三、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以二级学院(课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2.各二级学院(课部)请于2024527日中午前将纸质版《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项目申请表》(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请注明“新时期党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附件: 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项目申请表


科研处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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