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9-04-11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根据《计算机学院培养质量控制体系》中《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办法》规定,为了促进教学改革,促进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创造性和学习兴趣,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就业质量,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活动。

二、组织与管理原则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的负责人,统筹规划、领导、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管理工作。

根据学科竞赛类别,分类设置教练组;每项竞赛,确定一位教师为竞赛主教练;每个竞赛队选定一位指导教师(教练),一个学生为队长。为确保指导效果,同一竞赛,一名指导教师(教练)指导的学生团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

在学科竞赛报名前,主教练提交《武汉晴川学院学科竞赛立项申请表》和《武汉晴川学院学科竞赛培训工作安排表》,经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审核立项。在竞赛报名结束后两周内,提交《武汉晴川学院学科竞赛参赛报名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竞赛实行主教练负责制,主教练原则上任期四年,任期结束后,学院根据竞赛成绩、指导效果决定是否续任。

三、学院鼓励的竞赛

根据学科竞赛的社会影响、水平,以及我院参加与获奖的可能性等方面综合考虑,将学科竞赛分为三类,分别是:重点支持类、鼓励参加类和自由参加类。推荐级别如下表所示。

序号

竞赛名称

推荐级别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重点支持

2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重点支持

3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重点支持

4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

鼓励参加

5

全国高校SDN网络应用创新开发大赛

鼓励参加

6

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蓝桥杯)

鼓励参加

7

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应用设计大赛

鼓励参加

8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技能应用大赛

自由参加

四、教练组

针对学院鼓励参加的竞赛,逐步建设一支具有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意识、较高业务水平并且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教师队伍,以保证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学科竞赛、主教练及教练组信息如下表所示。

序号

竞赛名称

主教练

教练组成员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杨 艳

徐嘉,裴浪,谢倩

2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朱 琳

胡婧,张艳姣,裴浪

3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李 芬

郭戈,潘雪峰,崔浩,刘河,王爽

4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

刘灵敏

段巧玲,谢倩,陈淑凤,张倩,李珊枝,肖慧

5

全国高校SDN网络应用创新开发大赛

裴 浪

胡婧,段巧玲,谢倩,张艳姣

6

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蓝桥杯)

杨 艳

杨艳,徐嘉,张莉,张昀,张宏升,胡婧,裴浪,段巧灵,谢倩,郭戈,潘雪峰

7

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应用设计大赛

王 爽

郭戈,李芬,崔浩,刘河

8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技能应用大赛

叶丽萍

叶丽萍,李珊枝,肖慧,黄亮,张倩,马媛

五、指导模式

学科竞赛指导工作在主教练领导下,指导教师具体指导。竞赛工作包括五个阶段:宣传阶段、组织参赛队、培训阶段、作品实现阶段和参赛阶段。

宣传阶段由专业教师、辅导员在相关专业班级进行宣传。组织参赛队伍阶段由指导教师摸清有意向参赛的学生的特点,了解擅长的方向,提供参考的选题后,成立参赛队伍。培训阶段由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相关技术进行培训,作品实现阶段由学生对选题进行设计、实现,指导教师对学生碰到的技术问题进行相应指导。提交设计作品前,教练组集中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并给出修改建议,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参赛阶段由教练组统一组织参赛预演,确保作品达到参赛要求后,组织参加组委会安排的竞赛。

六、奖励

1.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学院根据获奖类别与等级对指导教师给予奖励,除学校奖励外,学院另外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按分数计算,具体对应金额根据当年财力换算得到,但将保证重点支持类(第一类)全国一等奖的奖金不低于5000元。最终奖励将按学校标准与学院标准中高者执行。

第一类: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20、16、12教分。

第一类: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15、11、8教分。

第二类: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15、11、8教分。

第二类: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10、8、6教分。

第三类: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8、6、4教分。

第三类: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6、4、3教分。

2.对学生的奖励

学生除可获得学校给予的经济奖励外,还可根据学院的规定,获得创新创客实践、第二课堂、课程综合实践等课程学分。同一竞赛结果只能按最高分值获得一次学分。

七、经费保障方案

竞赛经费主要包括:报名费、资料费、有关人员(指导教师、领队、参赛学生等)的差旅费、指导教师的指导费、获奖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的奖励等。其中指导教师的指导费折算成课时工作量计入年度非教学工作量,每年统计年度非教学工作量时填报;参赛的差旅费,由主教练提出申请,学院核对后提交教务处审批。学校奖励给获奖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的部分由学校发放。学院的奖励部分于年底统计后,学科竞赛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院长批准后发放。报名费按学校的规定执行,资料费由参赛学生自理。

八、特殊情况处理

1.有关奖励、竞赛费用,如果学校有特殊规定或要求,按学校规定执行。

2.参赛学生应为计算机学院学生或以计算机学院学生为主体组队,学院针对教师的奖励方有效。


序号

推荐级别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学校划分的竞赛类别

主教练

1

重点支持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一类
国际性学科竞赛与国家级重要大赛

杨艳

2

重点支持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朱琳

3

重点支持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李芬

4

鼓励参加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

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第二类
一般性全国大赛

刘灵敏

5

鼓励参加

全国高校SDN网络应用创新开发大赛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裴浪

6

鼓励参加

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蓝桥杯)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杨艳

7

鼓励参加

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应用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电子学会

王爽

8

自由参加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技能应用大赛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培训中心

叶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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