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实践教学实施要求

作者: 时间:2022-04-19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体现实践教学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学校有关实践教学规范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共性要求

   1.不论哪种类型的实践教学,在教学过程开始之前,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且有具体教案。

   2.教师对实践教学的内容、实验设备/软件工具应能熟练应用。

   3.除认知性、验证型实验外,实践教学内容应突出当前社会上普遍使用的新技术及其应用,避免使用过时的技术或工具。

   4.教师应指导学生学会使用共享资源,以利于解决实践教学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提高实践教学的效率,同时,学会在未来工作中使用共享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指导学生学用(GitHubhttps://github.com/)、Apache(http://apache.org/)上的共享资源。

    5.教师应全部批阅实验报告,并根据实验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或演示。

二、随课实验

   1.随课实验以认知型、验证型实验为主,兼顾简单的系统型实验。

   2.教师在实验教学中要讲清实验内容、实验原理、操作程序、安全要求以及实验中易出现的问题。

   3.教师应指导学生按操作步骤,完成所规定的实验内容,并检查学生是否真实地完成了实验过程。

三、一般课程实验

   1.教师确定实验内容和实验进度计划。

   2.学生以个人或两人一组为主进行实验。

   3.教师可提供实验所需要的参考性软件模块或硬件方案,让少数有困难的学生在不影响实验训练要求的前提下完成总体实验。

    4.教师针对每个学生单独进行实验结果/成绩评定。

四、综合设计实践

1.综合实践时间为综合设计型实验,以小组为主、特殊情况个人独立进行。

    2.教师合理设定实验内容和目标,分解实验模块,指导学生进行合理分工、制定实验计划、使用适当方法和技术,密切留意学生实验进度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针对性指导,使得学生尽可能熟练掌握所涉及的工具、技术,顺利完成实验。

    3.教师一般应针对小组进行成绩评定,以鼓励团队合作。同时适当根据成员不同的表现和在团队中的作用,成绩有所区别。

    五、校外实训/实习

   1.集中的实训/实习基地必须事先与学校签订协议。

   2.专业课教师与辅导员共同负责校外实训/实习的管理。

   3.实训/实习内容由教师与实训/实习基地技术负责人事先确定并获学院批准,所使用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学生实训过程具有职业规范性。

   4.基地需有适当规模的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学生的实训/实习活动。

   5.针对每个学生单独进行实训/实习结果评价。

   6.实训实习超过一个学期的,可在实习基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其选题由基地负责指导的技术人员与学校教师共同确定。学生人数较多时,允许在实习基地完成论文答辩,学院派教师参与答辩。

六、学科竞赛

    1.学院逐步建立人员稳定、学科互补的学科竞赛指导团队。

    2.竞赛选题可由指导教师选题,也可由学生自主选题,选题应具有先进性,具有取得良好社会评价的可能性,选题应以本学科、专业知识背景为主,学生通过努力可以完成。

    3.指导教师应全程提供具体的技术指导,及时协助解决技术难题。

    4.对学院重点支持和鼓励参加的竞赛,学院提供经费支持。

   5.生竞赛师生获奖的,将按校、院规定给予奖励。

    6.对竞赛指导教师,按学院的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

    七、创新创客实践

   1.针对每个学生单独进行实训/实习结果评价。

   2.学院设立专门实验室,供学生进行创新创客实践活动。

   3.创新创客实践由学生自主组队进行,可邀请教师提供指导,或由学院指定教师进行指导。

   4.创新创客实践以本学科专业知识背景为基础,可吸收其他专业学生组队。

   5.创新创客实践所需实验材料,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在校、院规定限额内予以支持。

   6.学生在创新创客实践中取得可衡量优异成绩的,除可认定学分外,可给予适当奖励。对指导学生成绩优异的指导教师,学院可认定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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