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31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设置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设4个奖种,分别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

前三类由省教育厅提名,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

二、基本条件

我校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武汉晴川学院。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 提名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和推选优秀项目。

2.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严格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详见附件1)中各奖种提名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

拟申报项目单位请于2022年47日前将纸质版提名书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各1份送交科研处(综一5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736789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教育部奖公示-奖种-项目名称+单位”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2年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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